为进一步搭建机械总院高端合作平台、拓宽发展新领域,经过双方多层面对接交流与会商,1月22日,机械总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简称“中船重工”)在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船重工和机械总院长期以来在一些领域中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合作成效,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双方一致认为,加强战略合作,既是中船重工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及发展先进制造技术的需要,也是机械总院加快技术研发、加速成果转化、更好的服务国家装备制造业及重点行业的需要。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立足于彼此优势项目,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围绕加强协同科技攻关、联合标准研究、成果转化应用、认证检测服务、人才交流与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建立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以共同提升双方竞争优势和中长期发展能力。
机械总院与中船重工同为国务院国资委直管的中央企业,机械总院具有装备制造业的综合科研、技术、人才、系统集成等优势,中船重工具有产业、研发、制造优势,双方合作具有广阔空间和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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