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 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9MeV工业CT检测系统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9MeV工业CT检测系统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签到单)
公示时间:2023.9.11-2023.10.12(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超业
联系电话:1394033055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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